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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2
[媒體]自己的綠電自己種(20180202-民視)
  第一個由民眾發起的綠能發電的小型機構「綠電合作社」,希望在2025年之前,推動民眾使用再生能源的習慣,也要督促政府儘早落實能源轉型。    原文連結      自己的綠電自己種 「綠電合作社」正式成立用   鍾能銘、李志華、沈培智 2018/2/2     為了推廣使用綠電,第一個由民眾組成的綠電合作社,正式成立。資金的來源,都來自會員的集資,發電的盈餘,合作社會再回饋給會員。希望鼓勵會員使用綠電,同時也加入生產綠電。   拿著標語高喊口號,綠電合作社會員滿臉笑容,宣布台灣第一個以「公民小額集資,推動參與發綠電」正式成立。   主婦聯盟副執行長吳心萍:「很多國家綠電合作社,其實它就是很主流的一個方式,民眾就是發電最主要的力量,所以我們很榮幸扮演催生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催生者的角色,也有了第一個案場。」   綠色和平基金會總監卡門:「很開心台灣也有綠電合作社,達成這樣重大的目標,不僅對台灣來說很重要,對全世界環保也很重要。」   強調「自己的綠電,自己種」,目前綠電合作社的成員一共有166人,募得資金大約有400萬。經過溝通選址之後,綠能合作社,就在苗栗這一處會員的3樓透天厝頂樓上,就設置了太陽能板。建置的64萬,就是來自於合作社共同資金。每年發的電,將近有1萬1000度,發電收入有8萬多元,扣掉成本之後,盈餘再回饋到合作社。鼓勵會員使用綠電,同時也加入生產綠電。   綠電合作社主席黃淑德:「國家有國家的目標,可是我們人民也可以大膽一點,人民的目標就是2025年的目標,就是人人都有機會選擇綠電,合作社出資利用跟參與,所謂的決策參與都是人民,它不以營利而是以滿足我們,生活新的渴求。」   第一個由民眾發起的綠能發電的小型機構「綠電合作社」,希望在2025年之前,推動民眾使用再生能源的習慣,也要督促政府儘早落實能源轉型。(民視新聞/鍾能銘、李志華、沈培智 台北報導)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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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2
[媒體]民眾來參與發電 全台第一個綠電合作社啟用(20180202-民報)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強調,行政院對推動「公民電廠」非常重視,將在《能源轉型白皮書》中列入推動方案。    原文連結    民眾來參與發電 全台第一個綠電合作社啟用 生活中心 2018/2/2     綠色和平基金會、主婦聯盟等民團今(2)日宣布全台灣第一個以合作社開發的太陽能案場「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2017年底已經開始在苗栗投入發電任務,將開啟台灣能源史上的新里程碑,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也表示,透過公民參與的合作社模式,翻轉過去由大公司帶動的能源轉型,將讓再生能源的發展能走得更長久。   (全台第一個綠電合作社在苗栗已經於2017年年底開始啟用發電。圖/取自綠主張發電合作社)     主婦聯盟合作社理事主席黃淑德指出,在歐洲,已有上千家的公民電廠,其中合作社是再生能源推動的主力,其中德國目前有將近50%的再生能源電廠,是由公民團體持有與經營,公民電廠的總數更是超過800個。   黃淑德表示,「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是台灣第一個以生產再生能源為宗旨所成立的合作社,尋找認同綠電生產的人一起合作,案主提供屋頂,合作社租用並裝設發電系統,再透過政府的綠電躉購政策,以固定價格將電力賣給台電,在保證收購20年的前提下,合作社可回收裝設成本,案主也能夠在一定時間內回本,形成永續運作的循環,經過一年多的努力,終於在2017年年底,完成了全台第一個以合作社開發的太陽能案場投入發電的任務,開啟了台灣能源史上新的里程碑。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副執行長吳心萍則表示,空汙當道,大家把焦點都放在要用哪種燃料發電,事實上能源轉型,公民參與是最重要的角色,綠電合作社提供想要參與綠電的民眾一個實踐和合作的途徑,是很不錯的方式。   對於綠主張綠電合作社的設立,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強調,行政院對推動公民電廠非常重視,將在能源轉型白皮書中列入推動方案,最快今年上半年會有結果,目前也在研擬試辦獎勵方案,林子倫也說,去能源轉型都是由公部門、大企業發動,今天公民不只扮演能源消費者,還扮演生產者的角色,相信合作社的模式能讓再生能源走的更長遠。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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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2
[媒體]台灣首宗合作社太陽屋頂 「天空一號」併網成功(20180202-環境資訊中心)
  2017年12月底,位於苗栗的「天空一號」屋頂太陽能完成併網,預計一年可提供電力一萬度。   「Go fast, go alone – Go far, go together(想走快,一個人走;想走得長遠,大家一起走)」綠電合作社的法人社員綠色和平基金會的東亞分部區域專案總監葛薇(Carmen Gravatt)以此說明公民電廠的意義。    原文連結    台灣首宗合作社太陽屋頂 「天空一號」併網成功 合作社 × 公民發電廠 邁向新里程 陳文姿 2018/2/2     2017年12月底,位於苗栗的「天空一號」屋頂太陽能完成併網,預計一年可提供電力一萬度。這是台灣第一個以合作社型態投資,集結公民力量所開發的電廠。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今(2日)召開記者會分享這個消息。   綠電合作社理事主席黃淑德表示,「天空二號」、「天空三號」已在同步進行,也與其他組織洽談合作,帶入更多公民參與力量。此外,台灣第二個綠能合作社濁水溪綠能生產合作社也在籌組中,請大家拭目以待。   (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的成員與朋友共慶第一個案場的成立。攝影:陳文姿)   「天空一號」合作社發電第一例   「天空一號」位在苗栗的透天厝民宅,設置面積18.5坪,裝置容量:10.03kW。2017年1月開始評估規劃,12月底完成裝錶併聯。預計全年可發電1萬度,以躉購[註]費率將綠電售給台電,每年可收電費近八萬元。以這筆收入分期攤還建置成本64萬,以及往後20年的管銷、維護、等各項支出,初估10至12年回本。   「天空一號」第一個月發電量726度,以一般家庭每月平均用330度來看,約可提供兩戶家庭使用。是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第一個完成併聯的案場。   黃淑德表示,高雄的「天空二號」與新北的「天空三號」已在進行中,均為民宅。另外,合作社已經與中華民國儲蓄互助協會簽署合作備忘錄,並與社福單位、教會體系等洽談,將透過不同組織間的互動,帶動更多公民力量,「不會只是單打獨鬥」。   (位於苗栗的天空一號是以合作社型態投入的第一個公民發電太陽能電廠。圖片提供:綠主張綠電合作社)   一年多的準備  迎接20年長期營運的挑戰   台灣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於2016年10月成立,資金來自民眾。合作社重視資訊公開、共同決策,第一個的電廠設置就花了一年多,黃淑德說,這段時間不僅合作社本身需要建立可長可久的經營運作,也在學習各種建置太陽光電的法規、制度與溝通。   黃淑德表示,各個案場的狀況不同,找到理念相合的屋主也很重要,等累績更多案例後,就可以建立起案場營運模式。建置五、六年後系統可能要面對衰退、鋼骨架構也有抗風、抗蝕、抗震等問題,綠電合作社的下一個挑戰將是如何維持良好營運20年。   能源轉型路向前進:大家一起走   除了綠電合作社成員與法人社員、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經濟部能源局均應邀出席記者會。   「Go fast, go alone – Go far, go together(想走快,一個人走;想走得長遠,大家一起走)」綠電合作社的法人社員綠色和平基金會的東亞分部區域專案總監葛薇(Carmen Gravatt)以此說明公民電廠的意義。她表示,能源轉型的重點不僅是裝置容量的多寡。有了參與,民眾才會有更深的感受與真正的改變。   行政院能源與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說,過去能源轉型大都以政府部門或大企業為主。今天看到公民力量崛起,民眾不只是電力消費者,還是生產者,開啟了新的一章。   林子倫補充,行政院很重視公民電廠的發展,已將這議題納入能源轉型白皮書的討論,可望在半年內提出具體推動方案。   小字典: 再生能源躉購制度   政府以躉購制度(Feed-in Tariff, FIT)獎勵民間設置再生能源。由台電以固定優惠的費率保障收購再生能源設備所生產之綠電20年。       (位於苗栗的天空一號,是以合作社型態投入的第一個公民發電太陽能電廠。資料提供:綠主張綠電合作社)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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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2
[影音]台灣綠電 合作發!記者會(20180202-民視)
  自己的綠電自己發,綠主張綠電合作社向大眾介紹第一座太陽能屋頂。同時也聲明2025年的目標:希望人人都有機會選擇綠電。    原文連結        自己的綠電自己種 首「綠電合作社」正式成立-民視新聞   民視新聞網 Formosa TV News network 2018/2/2     【民視即時新聞】為了推廣使用綠電,第一個由民眾組成的綠電合作社,正式成立。資金的來源,都來自會員的集資,發電的盈餘,合作社會再回饋給會員。希望鼓勵會員使用綠電,同時也加入生產綠電。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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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2.02
[媒體]全台第一個綠電合作社上路 能源轉型人人參與(20180202-上下游News&Market)
  除了政府設定的非核家園目標,綠能合作社也設立了不同的「人民目標」,就是到2025年,人人都有機會選擇消費綠電。  原文連結    全台第一個綠電合作社上路 能源轉型人人參與 2018/2/2 上下游記者 孔德廉     能源轉型,如何不再被大型企業或公部門所侷限?主張公民參與的合作社形式,或許是一個出路。其中,甫上路的「綠主張綠電合作社」,就主張萬元入社、壓低參與門檻,透過共同討論和設計,集資後裝設太陽能板來生產再生能源,讓每個用電戶除了能從「消費者」轉型「生產者」,親身實踐能源轉型外,更打算用公共的力量點亮綠能的第一盞燈。   綠主張綠電合作社成立大合照(攝影/孔德廉)   歐洲超過2千個綠能合作社,台灣首次成立綠電合作社   談及綠電合作社,多數人或許都曾聽聞,在歐洲早已有超過兩千個綠能合作社,皆由公民團體持有及營運,成為綠色能源的重點供應者;但台灣卻直到這兩年才有首個綠電合作社成立,更在今年初才完成第一個案場的設置與發電,開啟能源轉型新篇章。   對此,綠主張綠電生產合作社理事主席黃淑德指出,現在合作社的做法,就是就是尋找認同綠電生產理念的人一起合作,由案主提供屋頂,合作社租用並裝設太陽能系統;接著,再透過政府的綠電躉購政策,以固定價格將生產出來的電力賣給台電,在保證收購20年的前提下,合作社可回收裝設成本,案主也可在一定時間內回本,形成一個永續運作的循環。   黃淑德(攝影/孔德廉)   努力一年僅不到三戶,需克服建物與法規   理念之外,目前也已經有案場正式上路。綠主張合作社專員李怡慧指出,首個案場在苗栗透天厝屋頂設立,約16坪大,一共裝設了34片295瓦的光電板,裝置容量在10kW左右,一年預計可發電10832度,發電收入則在80593元,案主總計約10到12年可以回本。   成立一年餘的時光裡,僅有三戶不到的案場成立,凸顯開頭的困難。黃淑德也表示,苗栗案場從勘查到掛錶完工,一共歷經了一年多的時間,還需克服種種建物和法規限制,才能成功啟動。有了這個成功例子,合作社也正在與不同案主接洽,目前新北市和高雄都正在洽談當中。   身為社員,如何看待綠電合作社的發展形式?推動多年的綠色和平東亞分部區域專案總監Carmen Gravatt指出,俚語說:「走快一點,就一個人走,但要走得遠,就要大家一起走。」以群策群力來改變危機,這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就是由社會驅動來轉變契機,讓民眾可以參與、實際去改變,才能對能源的轉變有更多感受跟認知。   綠色和平東亞分部區域專案總監Carmen Gravatt(攝影/孔德廉)   合作社目標:2025年,人人都有機會選擇消費綠電   理念相同、也同是社員的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副執行長吳心萍則表示,空汙當道,大家都在吵哪種燃料來發電,但除了爭論之外,用更民主的方式一起來發電、一起合作,讓民眾成為發電的主要力量,是很不錯的方式。   對於綠主張綠電合作社的設立,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強調,合作社形式的參與,絕對是能源轉型很重要的一頁,因為過去都以技術導向為主,著重大企業和公部門的發展,若廣大的消費者就能扮演生產者,就能讓再生能源走的更長遠。   此外,公民參與可讓大眾體認到發電的辛苦,更能激發節能的作為;因此在能源轉型白皮書中,希望未來將公民電廠的推動方案放在核心地位,讓各縣市、各場域都能開花,一同帶動生活和社會的轉型。   有了首個例子的成功,理事主席黃淑德也強調,除了政府設定的非核家園目標,合作社也設立了不同的「人民目標」,就是到2025年,人人都有機會選擇消費綠電,選擇權更多,更擴大每個人的參與。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副執行長林子倫(攝影/孔德廉)  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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