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類文明出現僅約五千多年的歷史,但地球資源近百年的時間就被殆盡;以時間的比例來說,對未來的子孫是極為不公平的。但人類對能源的需求,已是一條無法回頭的路。
書寫著天空一號故事的當下,電燈及電腦要用到電能、明早出門上班要靠燃燒石化油推動的汽車、夏天的炎熱加上地球暖化效應,我們只能繼續消耗電能開著冷氣等等。這百年來發展的科技是給子孫的禮物,而科技產生的副產品:污染、地球暖化、資源消耗盡,也變成子孫的債務。
因此深覺綠能會是減緩環境衝擊的唯一道路,所以自已也在太陽能設置技術上做了一些研讀。2010年左右就有了想在頂樓裝設太陽能的想法,但邀請來評估的廠商對於我提出的部分技術性問題只是含糊帶過,自覺無法百分百的信任託付施工而無疾而終。
另一個很大的誘因是,合作社是獨立的單位,施作廠商是另一個獨立單位,我出租屋頂是一個獨立的單位。社員200多雙眼睛(持續增加中)一起幫我監控這個系統:到底妥善度怎麼樣?到底安全係數夠不夠?不用擔心廠商獨大的資訊黑箱問題。
我們可以坐在太陽能板下乘涼,聊聊未來,
當太陽板髒了,我們可以一起為它洗澎澎,
而且我知道它會陪著她們一起長大,它已經是我們家的一份子。
擁有小小屋頂的我們,很高興在能源議題上,我們有機會參與其中。
我們的天空1號,位於苗栗頭份的一棟透天厝──這是綠電合作社第1個屋頂型的太陽能發電案場。自2016年12月初訪,2017年2月28日簽約後,努力了將近1年的時間,一直到年底的12月29日才併聯開始售電。
這段時間中一大部分是在等待,不僅是各階段的申請程序,還有刻意等待法律變更,讓太陽能板下的空間能發揮使用價值,讓住戶能感受到屋頂太陽能發電的多重好處。
最初在規劃設計時,法規規定光電板棚架的高度3公尺以內免雜照。在如此限制之下,鄰居的水塔、熱水器加上自家的水塔,從東遮到西,從早遮到晚,合乎效益可裝設光電板的面積只有小小的6kWh。
等了半年,免雜照的規範總算放寬到4米半,安裝面積增加近1倍可到10kWh。這項法規變更,對未來的屋頂太陽能推廣也具有正面意義;符合住戶使用習慣的空間高度,而且剛好能和樓梯間、屋突、水塔可以共融在一起。
屋主黃先生早在幾年前就想要在屋頂架設太陽能,接洽過許多系統商但最後都無疾而終,直到他姐姐(社員)推薦了綠電合作社。原來是要出租屋頂,沒想到多次溝通後,黃先生相當認同我們推展公民電廠,能源轉型從開始的理念,不僅無償提供屋頂不收租金,還為了增加鋪設太陽能板的面積,自費請人將水塔由直立式改為橫放式呢!
屋主的善意讓我們非常感動,也深受鼓舞。選擇以「合作社」當作推動綠能的組織型態,原因之一便是,「合作社」的初衷與堅持是在「人與人的關係」。房東──公司──廠商,有效但單調;比起案場談成,我們更期待與珍惜,透過真誠溝通,讓自己堅信的理念之路上多一位「夥伴」。很開心我們的第一個案場,孵出的不僅是綠電,還有一段暖心的關係。
太陽能屋頂架設完成後,
仲夏夜的頂樓涼爽多了,就來放映蚊子電影院吧!
多了一層樓的運動場,一起去騎獨輪車吧!
新建置完成的太陽能板,將陪著屋主的3個孩子長大……。